主页
>
规范
>
【已作废】气溶胶灭火剂 GA500-2004
搜索
5.7 热安定性
5.7.1 仪器
坩埚:ø20mm;
恒温干燥箱:精度±2℃;
天平:感量0.2g;
秒表:分度值0.1s。
5.7.2 试验步骤
称取5g试样,称准至0.2g,至于堆锅中。将坩埚放入75℃±2℃的恒温干燥箱中,加热48h取出。观察试样的反应情况。
5.7.3 结果
观察试样是否燃烧、爆炸和明显的颜色变化。有上述现象之一则判为不合格。
上一节:
5.6 吸湿率
下一节:
5.8 燃速
目录导航
更多
前言
1 范围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3 术语和定义
4 要求
5 试验方法
5.1 松密度
5.2 含水率
5.3 粒度分布
5.4 密度
5.5 抗震性
5.6 吸湿率
5.7 热安定性
5.8 燃速
5.9 燃烧产物的腐蚀性
5.10 燃烧产物的电绝缘性
5.11 撑击感度
5.12 灭B类火性能
5.13 灭A类火性能
6 检验规则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